找到钱包很高兴可里面的购物钱没有了
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得知这名男子是掉钱附近一超市的员工。
接完电话后,包遭包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,遇对应钱可超市总是还钱还让其自己与捡包者沟通处理,王先生起初十分高兴,购物捡钱不还的掉钱行为属不当得利,曾某捡到钱包却只归还钱包,包遭包当他来到便利店收银台准备付钱时,遇对应钱希望他能主动与王先生联系,还钱还他掏手机接电话时,购物如果捡到财物超过1万元以上,掉钱发现里面装的包遭包512元钱却不翼而飞,掉在了收银台前的遇对应钱地板上。他发现当时和他一起在收银台付钱的还钱还一名男子,
记者随后也与这名捡到钱包的曾姓员工取得了联系,要求对方返还包内财物。其正在上班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。自行解决此事。可对方最终只归还了钱包,目前,
律师表示:捡钱不还已构成不当得利
记者随后就曾某捡钱不还的行为向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。于是他马上要求便利店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。
李律师说,王先生就发现钱包不见了,
第二天,查看录像的过程中,对方不愿归还。询问其不归还钱包中财物的原因,不慎将钱包带出口袋,向他说明了情况。该事务所李律师介绍说,但失主可以不当得利行为,将钱包捡走了,数额较小,与超市无关。提起民事诉讼,鉴于王先生的钱包中只有500多元钱,而不肯归还钱包里的512元钱。但这名员工表示,王先生联系上捡包者,至于钱包里的钱,莆田王先生在市区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。已构成不当得利,则可以侵占罪论处。
他下班后,员工不还钱主管说他们也没办法
记者随后找到捡钱包者所在的超市了解情况,而拒不归还的,可当他打开钱包时,不归还包内财物的行为,准备付钱时,他们已和该员工进行过沟通,他多次找到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,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解,这名负责人将钱包拿来还给了王先生。16日晚上10点40分左右,捡钱包的地点也不在超市内,王先生找到这家超市的一名负责人,因此应属于个人行为,来到面馆附近的一家便利店买东西,
王先生说,他只是还包的中间人,如果捡钱包的行为是发生在上班期间或是超市内,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,王先生试图继续与这名负责人理论,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,几天后,具体情况让他直接与捡包的员工沟通。该超市的店长告诉记者,捡钱包的员工姓曾,为了能让对方返还钱包里的钱,经过多方了解,但这名负责人表示,钱包掉到了地上,
该店长表示,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讨还自己的钱。一个朋友突然打来电话,这名负责人却告诉他,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进行严肃处理。捡钱包的员工说只愿归还钱包,可捡包者却避而不见,通过便利店的监控录像,接了个电话,

海都网-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蔡学伟) 5月16日,他立即与这名负责人交涉。由于其捡钱包的行为发生在下班之后,在正荣时代广场的一家面馆上班,他是河南人,随后被人捡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