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合肥江户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027时间:2026-02-15 20:34:13
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,无效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)


被告依据合同“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”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霸王条款退费规则,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预付游泳亲子游泳课程,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。式消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,费纠纷中费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无效“霸王条款”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。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。
近日,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

根据课程的履行情况,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。晋安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,依法认定无效。
2022年11月,2023年,
晋安法院审理发现,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诉讼请求。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,仅同意退还半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