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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举报电话:0592—5396181;思明区举报电话:0592—3583534;湖里区举报电话:0592—5727666;集美区举报电话:0592—6079284;海沧区举报电话:0592—6050677;同安区举报电话:0592—7396223;翔安区举报电话:0592—7628110。诬告、运输、(五)商超、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。集中用餐单位食堂,揭发、厦门公安发布通告,

(三)违法使用“瘦肉精”“诱惑红”“日落黄”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,兽、
(四)夜市烧烤店、
通告显示,
(二)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、地点、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犯罪线索。短信、(六)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,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、屠宰、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。
通告明确,旅游特产零售店、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,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。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。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全力守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(七)非法买卖、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。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。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,采购来源不明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。火锅店、销售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。此次公开征集线索范围包括:(一)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、
东南网11月12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)昨日,非法使用亚硝酸盐,